尋人廣告

作者: a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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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婉馨是一間報社的部門主管,她負責的工作是接洽廣告刊登和處理分類廣告的工作。

   報社本身銷路蠻好,廣告商自然不約而同的找上門來,她的工作說輕鬆也是輕鬆,但是更多時候得應付的不只是接洽的事誼,而是客戶的抱怨和時間上的安排。

   例如「扶特」汽車的廣告上週說要打頭版半張篇幅,然而這週又緊急說要撤下,或是「賣當牢」的促銷優惠這週要緊急上檔,需要全張篇幅為期六天…在這一進一退之中,幾乎催逼死人命。

   當然還有分類廣告,一小格一小格的那種…總之,全市的所有廣告,無分大小,最後總會落到她和同事顧立哲的手中。

   婉馨的這份工作自畢業以來至今,已經做了將近六年,她原來是新聞系畢業,進報社以來也曾經專跑行政院這一路,很出了一陣鋒頭,後來因為筆鋒太利、言詞尖銳,沒多久就被上面替換到廣告部門。

 

   在報社中,廣告部門等於是冷板凳,地下室的辦公室、靠近廁所和儲藏室。

   其他人都說,這裡是「下水道」,所有不見天日的殘渣,都被樓上的滾水沖入地下,然後腐敗分解。

   坐在這裡,就等於是掛上「廢物」的告示牌,一日復一日,等著退休。

   她應該趁早離開這間報社,轉換跑道的。然而她沒有。

   抱著自己的紙箱走進地下室的那一天,顧立哲就坐在她旁邊,一張四腳不穩的辦公桌上,臉色凝重的抽煙。

   他只抬頭看了她一眼。

   「三週。」他說。「我賭三週。」

   「什麼?」

   「我賭妳三週。」

   「什麼三週?」

   「妳,頂多只能在這裡待三週,」他好耐性的解釋,擰掉煙頭。「超過三週算我輸,我賭半個月薪水。」

   「……」婉馨吃驚。「為什麼賭三週?說不定,我會再留一年半載。」

   「不可能。」立哲又點了一支煙,狠狠的吸了一口。「妳這位置到本日為止最長只坐過兩週又零三天,那個紀錄還是我創的,自從我搬到右邊這個位置來後,再沒人能坐得長久了。」

   「誰說不可能,」婉馨覺得好笑,她與這人素不相識,現在卻為了自己還會留多久而賭氣起來。「我跟你賭。」

   立哲眼睛一亮。「半個月薪水?」

   「可以。」她信誓旦旦。「你的薪水袋我要定了。」

   三週、一個月、兩個月、半年…,婉馨留在這辦公室裡,一待就是四年。

   她自己也沒料到會留這麼久。

   半個月薪水袋的笑話成了回憶,當然,她沒有不道德的真去收走對方的薪水,然而他們卻成為蠻好的朋友。

   後來才知道,顧立哲原來也是跑政治新聞,一段時間的叱吒風雲,最後卻也淪落到「下水道」來。

   「為何不去別間報館,另謀高就?」婉馨問。「憑你的才氣和能力,可以不必屈就此地。」

   「妳怎知道這是屈就?」立哲猛抽煙,「我喜歡下水道,這裡適合蟑螂生存。」

   他的表情明白昭示不願意多談的意味,面對這樣的軟釘子,婉馨也只好放棄她猛追窮打的老習慣。

   然而她知道,顧立哲這個傢伙,雖然愛抽煙、說起話來挑釁意味濃厚,常常一臉漠不關心、冷淡異常的表情…然而他是個好人,只是他不會表達。

   剛開始的時候,婉馨常常碰到自己不熟悉的情況,人家說隔行如隔山,換一個部門,所有的學習都得重頭來。

   她自幼好強,遇到挫折也不多說,自己隱忍委屈,從不在人前示弱;這樣的她,自然也不會把問題去和別人請教。

   犯錯難免,大過不多、小麻煩倒是不少,很多時候都是立哲替她擔下了。

   顧立哲算是她的上司,而這上司的位置實存名亡,婉馨常常懷疑,他的存在也許是報社對於「下水道」的安撫德政之一。

   總之,沒隔幾年,她也升級成為部門裡的第二號主管;雖說這部門的人員來來去去,能留下來超過半年的都算是奇蹟,而主管的意思也不過只是名片上的虛銜和薪資表上增加兩千塊。

   婉馨慢慢習慣看分類廣告,分類廣告是一件挺有趣的東西,從上頭你可以看到太多人事變化、興衰蛻變。

   她最討厭的就是尋人啟示,一直以來,每次處理尋人廣告後,都讓她心情著實沉重。

   「陳曉霜:妳積欠稿債未還,拖累家庭、累及夫、子,盼見報立即出面處理。夫字。」

   「莊琳文:自妳離家之後音訊全無,家中小狗波波思念成疾,盼見面,請立即和家人聯絡。」

   「尋人楊宗燦,二十五歲,身高一七八、體重不定、短髮、有神經性失憶症,今年七月十五日於台南成大附近失蹤,身穿白色襯衫、藍牛仔褲、綠色行軍背包,請仁人君子留意,若有消息請通知XX-XXXXXXXX ,陳小姐。」

   總總此類廣告不勝枚舉。

   每次婉馨面對這白紙黑字、模糊不清的照片、文字,總覺得有股什麼東西哽在胸口吞吐不出。

   小小的一個格子裡,乘載的是太多太多煩惱、哀傷、不愉快。

   她和立哲,都不喜歡尋人啟示。

   然而琳瑯滿目的告示,不會因為他倆的厭倦而消失,總是失蹤這個、走失那個,得和失之間,彷彿有個不均衡的重心,歪歪斜斜的,支撐一切;你無法平衡,也不能拒絕,只能接受既成的事實,然後把它們排列為鉛字,刊登出來。

   一個格子,五六百元的價格,包裹真實。

   婉馨曾經想,如果可以,有一天當她能自做主一間報社,必定要廢除尋人廣告的存在。

   她把這個想法說給立哲聽,一如往常,立哲毫無反應,只是猛抽煙、狠狠的吞雲吐霧了一陣。

 

 

 

 

 

 

作者: aup (生病霜) 站內: StoryShort

標題: 尋人廣告 (中)

時間: Sun Aug  1 17:53:51 1999

 

 

   「廣告組。」她接電話。「請問…?」

   對方聲音匆促。「頭版半張廣告一週價格多少?」

   「啊?」婉馨大吃一驚,她忙著問。「請問您是…?」

   電話的那一端,語氣不耐。「是我在問妳,小姐,頭版半開廣告一週價格多少?」

   頭版廣告,連登一週,那可不是個小數目;婉馨莫名其妙,不知道對方是哪路來頭。

   「您是廣告公司嗎?」

   「妳煩不煩,只管說多少錢!」

   那人勃然大怒,他的怒氣全表現在聲音上。

   婉馨連忙說了一個數字。

   「那好。」對方說。「我要登一週頭版廣告。」

   「?」婉馨愕然。

   「一週頭版廣告,黃色底、紅色字,字越大越好…」對方想了幾秒。「內容是……」

   她連忙插口。「先生,您不能這樣口頭告知,我不知道您的排版和…」

   「不知道沒關係,我…欸,不行,妳不知道怎麼做…」對方停了停。「我現在過去。」

   他話說完,就掛斷了,婉馨的聲音甚至插不了嘴。

   「怎麼了?」顧立哲看著她。「誰?」

   「不知道,有個人說想要刊登頭版廣告連續一週,他說他現在過來。」婉馨搖頭。

   「喔,哪家?」立哲問。「廣告商還是…」

   婉馨無奈搖頭。「我只知道是很凶悍的人,說起話來跟命令菲傭一樣口吻;開玩笑,這兩三個月頭版都滿檔,哪有空間給他連登一週。」她甚為不悅。

   立哲的眉毛輕輕一挑,沒說什麼。

   廣告部門的工作不比記者,他們作息與一般上班族相似,沒有趕截稿的麻煩,到了下午,一群人都想盡辦法摸魚打混,蹺班的蹺班、抽煙的抽煙,倒在桌上昏睡不省的繼續呼呼大睡…。

   婉馨沖了杯茶,辦公室的冷氣過冷、又沒有日照採光,工作久了實在不舒服。

   白色的日光燈照在四壁上,不知道為什麼顯得格外黯淡,室內除了一陣振抽煙的暈霧往上飄外,格外寂靜。

   她看見立哲正敲著電腦不知道忙什麼,頭也不抬,於是抽出當天的報紙,找到求職欄,開始慢慢閱讀。

   婉馨發現自己越來越懷念從前的忙碌,她很想回到之前的瘋狂工作上,而不是在這裡守著自己的桌子,看分類廣告。

   那實在是一種寂寞。

   而這一次,她打定主意要離開這間報館,坐了四年冷板凳,怎麼說,都已經受夠。

   她心不在焉的想著,有些遺憾的感覺。

   這樣的感覺把她從現實中抽離,直到有人拍著桌子在她面前鬼吼似的喊,才把她驚起。

   「小姐,妳要我說多少次?」男人很生氣,他的臉色燥紅。

   「對…對不起。」婉馨慌張失措,她轉頭望著鄰座的立哲,求救的神情浮現。「有事嗎?」

   「我告訴妳…我要刊登一週頭版廣告。」西裝鼻挺的男士神氣的說,揮舞著手中的草稿,很有一股土財主的味道。「從明天開始。」

   婉馨還沒說話,立哲先開口了。「不可能。」

   「啊?」

   「我說不可能。」

   「什麼不可能?」

   「明天的頭版廣告已經給…」立哲低頭翻找自己的紀錄。「…喔,是『益力信』訂下來的…」

   「噢…那我從後天開始訂好了。」男人道。「一週。」

   「不可能。」

   「什麼?」

   「我說不可能。」立哲從容不迫。「本報頭版廣告早在年初就被訂光了,你要看紀錄嗎?」

   「……」

   來人的威風霎時被被立哲的一句話給打平了,他那股挫敗的神氣,讓人覺得又是可憐又是好笑,一張臉脹的褚紅,有氣生不出來的樣子。

   「你你你…」他嚷著,卻又說不出什麼接下去的話。

   「像這樣的廣告,不是說訂就訂的,今天訂、明天登,你當我們這裡是餐廳?就算是餐廳也要安排日期,看看有沒有空檔…」立哲的脾氣不好,說起話來也是夾針帶刺。「先生,這邊不是路邊攤,我們不賣陽春麵。」

   他話還沒說完,對方已經握起了拳頭,婉馨看情況不妙,趕緊出聲。

   「要不要換版面?」她問。「頭版是不可能,其他版面可以挪移一下,不過也不可能明天就登,至少要等一、兩週。」

   「一定得頭版,」男人很堅持,「這週務必得刊登。」

   「頭版不可能,」婉馨搖頭。「實在很抱歉。」

   「我可以出高價,請其他人往後移幾天。」

   「高價也是行不通的,廣告都已經預定了,沒有空檔。」她和立哲異口同聲的說。

   兩人的反應讓男人遲疑了片刻,他想了想,從西裝口袋掏出名片。「我姓張,請多指教。」

   突如其來的禮貌讓每個人都大感不適應。

 

 

 

作者: aup (生病霜) 站內: StoryShort

標題: 尋人廣告 (下)

時間: Sun Aug  1 17:57:13 1999

 

 

   張先生順手拖了一張椅子過來,就著他們的辦公桌坐了下來。

   「我剛從印尼回來,不好意思,不了解台灣的狀況。」他找了藉口,圓滑的解釋。

   婉馨瞥了一眼名片,張振發,白底燙金字樣,一串兒的頭銜,看起來頗為氣派的模樣。

   「這個廣告對我來說非常重要…」他說,「攸關生死。」

   立哲微微挑眉,沒說什麼,婉馨也不說話,等著聽對方的說明。

   「我是三月底來台灣的,現在已經是…八月中了,」張先生絮絮的說,「總之,我在四月的時候碰上一位台灣小姐…那小姐嗯,總之是很令人好感的女性,我們關係相當不錯…」

   「我希望和她結婚,帶她回家…」他煩惱的表情溢於言表。「大概是五月多的時候,和她提起這件事,她也答應了。」

   「恭喜。」婉馨說。

   「可是麻煩就在這裡,她答應要與我結婚,我在印尼的太太卻不同意離婚,但她說,若我不解決老家那方面的問題,她是絕對不考慮婚嫁。」

   立哲發出惡意的咳嗽聲,他的臉上出現大不耐煩的神氣。

   張振發置若恍聞的繼續說,「我於是與她約好,立即回去處理我家那婆子的問題…」

   「解決?」婉馨忍不住插嘴。

   「兩座橡膠園、一間成衣場,」他說。「還有幾百萬贍養費,總之一切條件由她開,我無所謂。」

   「你可真大方。」立哲譏諷的說。

   「那也沒辦法,畢竟我愛思雲愛得深,我與那婆子之間早已無牽涉關係,如今一了百了,也是方便。」

   「然後呢?」

   「總之,我與思雲說好,一旦將那邊的事情解決,就回來接她。」

   「那現在不是解決了嗎?」婉馨問。「你又來報社登廣告做什麼?」

   「我要尋人。」

   「誰?」

   「尋李思雲,我回來之後,無論是電話、地址,都找不到她,她居住的房子已經拍賣、電話不知過戶給誰,總之,她已經失蹤。」

   「喔。」立哲微笑,仍是不說什麼。

   「我急欲尋找,無論如何必須登報。」張振發的語氣急轉直下。「我已經問過多家知名報社,都吃閉門羹。」

   「我們也是無能為力。」立哲簡單回答。

   「但是…」對方還要說什麼。

   「張先生,報社規定如此,我倆都是員工,違反規定動輒離職,」婉馨接口。「領人薪水,忠人之事,您是當老闆的一定也了解做部屬的為難。」

   「……」

   「本市仍有多間報社,可以試試。」立哲把話說得明白。

   「或是刊登在尋人欄,」婉馨微笑。「如您願意,我可幫您聯絡負責人。」

   「不過我恐怕您的費力無效,」立哲突然說。「找得到,就是找得到,找不到,賠了夫人又折兵仍是找不到。」

   「……」對方一陣沉默,臉色有些發白。

   「張先生您的意思…」婉馨遲疑的問。

   「……算了。」張振發立起身子,頭也不回的走出辦公室。

   婉馨目送他突然離去,心裡有些莫名其妙,張振發來時氣焰洶洶,去時卻垂頭喪氣、說不出話來的強烈對比,讓她頗為吃驚。

   「怎麼啦?」她問立哲。「你剛剛說的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我只是點醒他而已,」立哲說,他把桌上的名片一掃,扔進垃圾桶。「讓他早些清醒。」

   「?」婉馨露出滿面疑惑。「我不懂。」

   「那就不要懂。」他說。「懂太多也不好。」

   「我覺得張先生挺可憐。」

   「無須同情,這人是自作自受,妳看他那副氣焰高張的態度,對外人如此,對家人也恐怕好不到哪去。」

   「那又如何?」

   「想想張太太的贍養費吧,還有那兩座橡膠園、一間成衣場,若沒有這李思雲,只怕她拿不到一半。」

   「你是說這李小姐和張太太合謀?」婉馨至此終於了解。「仙人跳?」

   「我可什麼都沒說。」立哲微笑。

   「真厲害。」婉馨讚嘆。「女人想得出的點子可真多。」

   「所以吃不消啊,有的女人賭氣起來,還可以在下水道待上四年多。」

   「你說我?」

   「我可什麼都沒說。」

   「我也待不久了。」婉馨說。「我要準備離開,換個地方曬太陽。」

   「要去哪裡?」

   「那兒都行,就是不要下水道。」

   「妳走後我怎辦?」立哲轉回電腦前,邊打字邊說話。「得力助手離職,老蟑螂繼續發霉腐爛?」

   「你對自己沒有計劃?」

   「當然有,我計劃三十歲以前結婚,三十五歲分期付款二十年買房子,五十五歲就可退休安享晚年。」

   「你在作夢。」婉馨失笑。「今年幾歲了?」

   「還差六個月就要三十。」

   「意中人呢?」

   「說要改換跑道,找地方曬太陽。」

   婉馨吃驚,她略為楞了楞。「那你呢?」

   「自然也走,」立哲轉身,「『太陽報』成立,總編輯是我大學同學。」

   「他挖角?」

   立哲不說話。

   「真好。」婉馨羨慕。

   「我要出去多賺點錢,買兩座橡膠園子、一座成衣場,便可結婚。」

   婉馨大笑。「還缺幾百萬。」

   「總得留些夢想,燃燒生命。」立哲攤手,一臉無奈。「妳不宜要求過高。」

   「我婚後可不會閒賦在家。」婉馨說。「你要有心理準備。」

   「我喜歡女強人。」

   「我不會燒菜、煮飯。」

   「可以練習。」

   「我不愛乾淨整齊。」

   「下水道待久了,何處不能為家。」

   「我不會伺候公婆。」

   「我父母居住南部鄉間,我們在北部忙碌,一年吃幾次飯,如此而已。」

   「這太突然。」

   「妳可以考慮。」

   「多久時間?」

   「六個月。」他微笑。

   「為何是我?」婉馨問。

   「因為妳獨一無二,」立哲理直氣壯的回答。「除妳之外不作他想。」

   「如不碰見我,你可要單身?」婉馨傻氣。

   「我會學張先生,刊登尋人廣告。」他說。「尋人一名,女,不知姓名,無照片,無特色,秉性好強,工作效率差,感情至弱,…」

   「那可不是我。」

   「對我來說是的。」立哲微笑。

   婉馨想了好一陣。「你得把廣告登在頭版,連續半年。」

   「那要多少錢?」立哲大驚失色。

   「從今而後薪水都歸我管。」

   「多苛刻…」

   「不得異議。」

   「是是…」

   他倆相視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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