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瑞容的天空

作者: grayzone (L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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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會想…不,我常常這樣想,如果可以只有自己一個人,那該有多好?我可以不管其他人,只需要考慮到自己,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只是,人類從出生那一刻開始就無法真正的「一個人」獨立生活,非得成為社會群體的一份子不可。即使社會規範賦予成年人有所謂的行為能力,或者成熟獨立的人格這一類的東西,在行為以及精神上,人類還是得依賴他人而生存。

從小時候開始,我就不喜歡參加群體活動。我一直記得幼稚園小班的時候,有天下午,老師帶著我們玩老鷹捉小雞的遊戲。一位老師扮演老鷹,另一位則扮演保衛小雞的母雞,所有的小朋友則擔任被保護的小雞。那時候,不論老師怎麼哄我,要我參加小雞群,我就是站在原地搖頭,一動也不動。我寧可當一隻落單的小雞,獨自在外圍等著老鷹來捉我。反正,我對這樣的遊戲一點也不感興趣。可是,扮演老鷹的老師卻看也不看我一眼。他只是專心與母雞搏鬥,並企圖從小雞群裡頭捉小雞。

「老師,為什麼老鷹只抓母雞保護的小雞?他應該會先抓站在這裡的我才對吧?」我走到另一位年輕的,微胖的女老師說。
「小容乖,老鷹抓小雞的遊戲就是這樣玩。」老師蹲下來,微笑地說,然後把我推進小雞群裡頭。
從此之後,我不曾再玩過老鷹抓小雞這個活動。沒什麼原因,只是因為這樣的活動讓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玩什麼。只是跟著一堆人邊跑邊叫,發出刺耳難聽的間叫聲嗎?如果只有這樣,那我能可不參與這個遊戲。
「小容,怎麼不跟大家一起玩呢?」當我站在一旁看其他小朋友玩遊戲的時候,老師總會走過來問我。而我,總是搖搖頭,什麼也不說。久了,老師再也沒要求我加入任何遊戲,她知道,說什麼也沒用。

小學二年級,我開始在放學後和同學留在學校打棒球。我還是很少開口,同學們也不曾逼我開口。守備的時候,我就乖乖站上左外野的守備區。打擊的時候,我跟其他人一樣,站在打擊區盯著投手看,等待好球過來,狠狠將棒子揮出去。我跑得很快。我想,班上,甚至全年級沒有其他人可以跑得比我快。速度快再加上判斷力強,我的守備範圍比別人廣,身手也比其他人好。我更是隊上永遠的第一棒。只要投手投出的球不會差得太離譜,我一定可以將球擊出去。
所以,即使我很少開口說話,同學們還是可以接納我,讓我在球隊裡頭佔有一席之地。每次我接殺了一個難以處裡的高飛球後,同伴們會大聲歡呼來鼓勵我,我只是朝著他們揮手致意。對於我的沈默,他們早已經習慣了。或者說,他們不曾在意過我的沈默。因為,表現好的人,稍微的任性是可以被允許的。

棒球是我從小到大比較能夠接受的團體活動。雖然這是個團體活動,但個人的表現卻不會因為團體活動的本質而被抹殺。在棒球場上,我是球隊的一份子,不過,我還是我,不像老鷹抓小雞這樣的活動,我只能扮演「其中的一隻小雞。」站在左外野往內也看去,我覺得自己的視線很廣闊,我可以看到所有人的一舉一動。我感覺自己在球場裡頭參與活動,卻又覺得自己在球場外頭。我可以看見整個內野和外野,甚至場邊觀眾的一舉一動,但是他們卻不會注意到我。
這讓我感到快樂。站在打擊區的時候,我會覺得自己就跟幼稚園時一樣,是隻落單的小雞。
我沒有母雞可以保護我,但是,我卻不因此驚慌,反而提振起精神挑戰強如老鷹的投手。我知道,只有擊倒眼前的老鷹,或者說投手,我才能生存下去。甚至,跑壘的隊友還需要我這隻落單小雞的幫忙才能順利得分。我感到我的存在對於團隊的重要性。

國小五年級那年,曾經有個小學棒球隊的教練希望我到他們的球隊去。他說:「你很有潛力,如果願意努力的話,一定可以成為很好的棒球選手。」我拒絕了。參加他們的球隊,我就得離開家裡,過著團體的生活。那是我不能忍受的。我必須一個人,必須有一個人的空間。就只是這樣。

國中二年級的時候,我覺得自己並沒有改變。那個學期,老師在我的學期成績單上寫下這樣的評語,「個性內向孤僻,不喜歡與人相處。希望貴家長可以適時輔導,以使其打開心胸,接觸更寬廣的世界。」我的父母沒看見這張成績單。我覺得沒必要,更不希望他們看到老師對我的評語。那不客觀,老師並不曾瞭解過我的想法,他不應該下這樣的結論。開學的前一個晚上,我趁著爸媽入睡後,拿了父親的印章,在成績單上家長簽章的欄位替我的父親蓋上紅色的印記。事實上,我不是不願意敞開自己的心胸接納他人,與他人交往。而是到那個時候為止,我還沒遇上一個可以讓我打開心胸的人。與其虛偽地與人交往,我寧可獨自躲在房間裡頭看書聽音樂。

直到高中一年級,在我遇上小梅,我才有機會打開自己的心讓她進來。那個時候,我已經不打棒球了。

「嗨,等車的時候都會看到你呢。」這是和我在同一站等車的小梅對我說的第一句話。我記得那是個很冷很冷的冬天,小梅的脖子上圍著一條看起來跟她很相配的淺粉紅色圍巾。
我只是尷尬地對小梅點點頭,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別說是女生,甚至男生,我都很少開口跟她們說話。對於眼前留著及肩長髮,又有著姣好面孔的小梅,我真的不知所措。小梅的頭髮有染過的咖啡色,怎麼看都不會是服裝儀容檢查時通過的樣子。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小梅的頭髮從來沒被教官找過麻煩。後來,聽小梅說,我才知道她在進高中之前就染了頭髮。當教官問起的時候,她總是理所當然地說:「教官,我的髮色從小就是這樣。」
「不要不說話。」小梅皺著眉頭,雙手插著腰說,「有點紳士風度好嗎?美女跟你說話的時候,你總該很有禮貌的回答我吧。」
聽到小梅這樣說,我忍不住笑了出來。
「有什麼好笑的?」小梅甩甩她的頭髮,「難道你不覺得我是美女?」
「不是!」我急忙搖搖頭,「我沒那個意思。」
「那就好。不過…」小梅歪著頭看我,「高中男生都像你一樣這麼害羞嗎?」
「不是。」我又猛力搖著頭。
「拜託,你除了說『不是』之外,不會說些別的嗎?」
「喔,好啊。」我點點頭。可是,我的心裡還是不知道該跟小梅說什麼才好。
「受不了!」小梅嘆口氣,雙手一攤,「可不可以請你說一些完整的句子來聽聽看?」

從那天開始,我期待每天上學等車的時間。等車的時候我跟小梅聊天,上車之後我們繼續聊天。有一天,我突然發覺自己的話變多了。
「是啊,你的話的確比以前多。」當我跟小梅提起這件事的時候,她點點頭說。「這沒什麼不好的。你知道國中的時候,別人都怎麼在背後稱呼你嗎?」
「不知道。」
「啞巴葛瑞容。」小梅說,「因為你幾乎不說話。大家都覺得你跟啞巴差不多。」
「這樣嗎?」我聳聳肩膀,「無所謂,對我來說他們怎麼叫我都一樣。我就是我。我不在乎這個。」
「我知道你不在乎。」小梅說,「不過,話說回來,這個年紀的男生沒幾個人跟你一樣話那麼少。年輕人就該有年輕人的朝氣,老是不說話只會沈思,就跟個老頭子一樣。十七歲的年紀,三十七歲的心理狀態。」
「喂,沒那麼誇張吧!」我對小梅的說法提出抗議。
「誇張點好。誇張點才能傳神生動地描述你的狀況。」小梅在我們學校附近的高職念美工科。人像畫和卡通畫是小梅的專長。她老是說,將特點誇張出來,才能將人像畫表現好。

常跟小梅相處,我的個性改變了不少。我變得比以前開朗活潑。我會跟小梅討論我看的書和我聽的音樂,偶爾,我也會對小梅的美術作品發表簡短的評論。更顯著的改變,我變得趕在課堂上舉手發問,或者在下課的時候跟同學開玩笑。對於我的改變,同學們雖然覺得訝異且不可思議,但是,他們倒是很高興看到這樣的改變。至少,我不再是那個不說話的「啞巴葛瑞容」。
小梅讓我打開自己的心。但是,快樂的日子無法長久似乎是亙古不變的定律。高一結束的那個暑假,小梅的父親跟母親離婚了。小梅打算跟著母親回到屏東的鄉下。聽到這樣的消息,我震驚地說不出話。過了好久,我才勉強擠出一句話,「這又不是小說,這種事情怎麼會發生在我們身上?你不會跟我開玩笑吧!」
小梅只是緊抿著嘴搖頭,眼淚開始從眼眶順著臉頰滑落。
我緊張得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只能不停說著:「別哭了。乖。你這樣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她還是搖著頭流淚。
「我會寫信給你的。又不是永遠不能見面,只要有機會,我們一定可以重新一起生活的。」這是我想到唯一可以拿來安慰小梅的話。
「你這麼懶,」小梅擦擦眼淚,「一定不會記得寫信給我的。你會認識別的女生,然後把我忘掉。」
「這樣吧,我一個星期寫一封信給你。」
「不要,太少了。一個星期至少兩封。」聽到我的話,小梅的臉上終於露出一點笑容。「而且,有空的時候你要打電話跟我聊天。」

小梅搬回屏東之後,我依著對她的承諾,每個星期寫兩封信給她。只是,當我寫了十封信之後,小梅只在第一封信的時候回信給我。其餘的九封信,猶如石沈大海,一點回音也沒有。我打過幾次電話,但小梅的媽媽總是告訴我,小梅不在,回來後會要她打電話給我。當然,我一通電話也沒接到。就跟常常看到的小說情節一樣,我失去了小梅。但是,我的心裡卻期望著未來也可以跟小說一樣,有一天我會在那個地方遇見小梅,重新開始我們的戀情。我的心裡一直期盼著奇蹟的發生。可是,隨著時間不停流逝,我也不斷長大。上大學那年,依然沒有奇蹟讓我在台北街頭的某個天橋跟小梅重逢。我有了新的生活方式,也有了新朋友。小梅在我心裡的影像逐漸變淡。那年的聖誕節,當我想起小梅的時候,我竟然記不起她的長相。我才深刻體會到,時間會讓很多事情改變,包括那個自己曾經深深喜歡的人的身影也會被我忘記。如果那天我真的在台北的什麼地方遇見小梅,或許,我會跟她擦身而過卻認不出她來。或許,小梅也不會認出我來。

我又開始打棒球了。

上了大學沒多久的一個午後,正當我前往下一堂課的教室,我經過棒球場。球場上,看起來似乎是我的系,公共行政系和社會系的比賽。我停下腳步,遠遠地看著球場上的一舉一動,看著寬闊的球場以及球場上空難得的藍天。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不曾感到心情像這個時候一樣開闊。或許有兩年的時間吧。小梅「消失」之後,我又回到以往的生活模式,再把自己關了起來。我還是繼續跟同學有說有笑,上個依然當個勤奮好學又喜歡發問的好學生。這只是表面罷了。除了上學的時間,我又讓自己關在房間裡頭看書。上學等公車的時間成為我最討厭的時間,那老讓我想起小梅,想起跟她說過的話。後來,當我不再能清楚想起小梅樣子時,我告訴自己,放越多心思在一個人身上只會讓自己受更多的傷。以往,我將自己封閉在一個只有自己的世界。那是出自自然,我單純不想接觸人群。但這個時候卻是刻意與他人保持距離,就像保持開車的時候安全車距一樣。我讓自己用淡漠的態度看待周遭的事物,很多事情變得可有可無,包括朋友。

看著棒球場,我突然有種想要打棒球的衝動。畢竟,我還是喜歡棒球的。我還是喜歡這個寬闊的球場,喜歡這個活動裡頭的每一個令人激賞的表現,喜歡球場邊的歡呼聲,喜歡那種不到最後一個人次出局不會知道結果的比賽方式,更喜歡,我更喜歡自己做出一個美技動作之後心裡那種興奮的感覺。咬咬牙,我看了山上的教室一眼,然後走向站在場邊的同班同學,志浩。
「志浩。」我刻意清清喉嚨。如果不這樣做,我怕自己說不出話來。
聽見我的聲音,包括志浩在內的三個人同時轉過頭來看我。「瑞容,怎麼有空來球場?」手上還拎著球棒的志浩笑著對我說。
我搖搖頭,「沒為什麼,恰巧經過,看見你在這裡就過來看看了。是我們系上球隊的比賽吧?」
「嗯,」他點點頭,「和社會系的友誼賽。五局上,四比三,落後一分。」
我跟著點點頭,沒再說話,然後跟著其他人一起看著場上的比賽。
「好想打球。好想站在打擊區揮棒。好想站在球場上守備。」隨著場上雙方的精彩表現,從我心裡傳來的聲音愈來愈大。我很想請志浩拜託學長讓我上場。即使只是站在打擊區打一個球,或者進行一次守備也無所謂。只要可以讓我打球。可是,再怎麼說我都不是球隊的成員。這樣的要求未免太過份。
「瑞容,要不要接接球?」正當我想得入迷,志浩突然拍拍我的肩膀,遞了一個手套給我。
看著手套發楞了一會兒,我怯生生地接過手套,輕輕點點頭,「好。」已經有五年的時間我不曾碰過手套,更別說打過棒球。
「慢慢來,不要一下子就用太多力量。這樣肩膀或手肘可能會受傷。」將球丟過來的志浩提醒我。
「好!」我爽快地回答志浩。如果不是他的提醒,興奮的我可能一開始就會用所有的力量投球。是的,再一次拿到手套,即使只是接傳球也讓我興奮不已。

兩天後,我正式加入了系上的棒球隊。只是,跟以前不同,我不再擔任左外野手。現在,我站在二壘手的位置。又過了一個星期,對企管系的友誼賽中,我擊出五年來的第一支安打,是支二壘安打,並策動了我打棒球以來第一次的雙殺守備。加入球隊之後,每個星期兩次的練球時間成了我最快樂的時候。在球場上,我充分享受接球傳球的樂趣。每個難以處裡的滾地球成了我的最愛。我必須計算每個球的彈跳速度和次數,更要看準球的來向,然後彎腰接球,再流暢將球傳出。跟以往擔任外野手不同的,擔任二壘手的時候,我感覺自己得花更多的精神跟隊友進行默契上的培養與搭配。一壘上有跑者的時候,我得和游擊手協調,萬一他盜壘了,我們誰要進到二壘接捕手傳過來的球並且刺殺跑者。我更得隨時注意整個場上的一舉一動以便隨時補位。例如,對方採用犧牲觸擊的時候,我得進到一壘的位置補位。總之,這是個跟以往擔任外野手的時候完全不同的角色。或許,我該說,從這裡我體會到與他人合作的樂趣,更體會到,其實我不需要一個人完成所有的事情,我有伙伴的協助。從這天開始之後,一個人單獨完成一件事與一群人共同完成一件事的差別到底在哪裡的問題,一直在我心裡頭盤旋不去。當我和隊友通力合作,完成一次漂亮的守備,我所獲得的喜悅是和隊友共享的。這是一種團隊的表現。回想起小學時在外野飛身接球後隊友從內也傳來的歡呼聲與掌聲,那也是一種團隊精神的表現,是一種「我們是一國」的表現。不過,那個時候的我總認為這種歡呼是給我一個人的,而非整個團隊。事實上,那些歡呼與我現在受到的歡呼並沒有什麼不同,只是,我自己從來沒發覺。對任何一個團隊來說,快樂與成功屬於團隊的每一個份子,而非個人。我永遠也沒辦法將自己置於團隊之外。如果真的可以,我相信,那不過是種假象,一種當事人自以為是的假象。
以前的我,只把棒球隊當作我的舞台。我要享受的是個人是的快樂。對於其他人的感受,我不曾在意。對群體來說,我是個邊緣人,近近的,卻又遠遠地看著他們。我,不曾「真正」屬於任何一個團隊。

一個下大雨的晚上,我突然想起,這樣的我,如果哪一天不能在球場上有好的表現,我可能會立刻被摒棄在球隊之外。當然,這不是說我會被趕出球隊,而是說,我將會如同童年時扮演的那隻落單的小雞一般,沒有人願意理會的小雞。
「萬一這樣的情況真的發生了,我有沒有辦法再像從前一樣,回到只有我一個人的世界?」我問自己。我不知道,或許可以,或許不可以。我沒辦法預測。但是,我可以肯定的,經過如此的轉折後,即使我能回到只有一個人的生活,並且過得很好,但是,那時的感覺,一定和從前不同。但是,我打從心裡希望,不要有那天的到來。萬一成了板凳球員,我也不願自己孤孤單單站在休息區,耳朵聽隊友高談闊論,卻一點也搭不上邊,只能靜靜看著場中的變化。是的,我希望他們可以將我視為球隊的一份子,更希望自己能夠重新出發,找到自己在球隊中的定位。

我努力調整自己,希望自己可以成為更活潑,而且更容易親近的葛瑞容。
很幸運的,我成功了。只是,我並沒有讓自己成為活潑話多的葛瑞容。取而代之的,我讓自己的臉上總是掛著微笑。我的隊友接納了我,他們真的把我看成球隊的一份子。這是從小到大,我第一次感覺到自己屬於某個團體。只是,對於以前幾乎面無表情的我來說,讓自己一直保持微笑是個艱辛而且困難的任務。從下定決心的那一刻開始,我就不斷告訴自己:「欸,記得保持笑容!」如同其他學習其他行為,在行為模式還為完全建立之前,總需要透過意識指導行動,也就是說,我得提醒自己保持笑容。一旦忘了告訴自己:「笑一個!」,我的臉會立刻垮下來,成了毫無表情的撲克臉。

記得在一次與志浩的聊天中,因為他說的話題我不感興趣,甚至覺得無聊,於是我心裡想著:「為什麼這種事情你可以說得這麼高興?」。正當我這麼想的時候,原先興奮無比,口沫橫飛的志浩突然閉上嘴巴,兩眼直直看著我。過了好一會兒,他才一臉緊張地開口說話:「怎麼了?是不是我說了什麼讓你覺得不高興的事情?」這時候,我才發覺自己臉上的笑容消失了。我急忙揮揮手,一臉尷尬地笑著說:「沒有,沒事。我突然想起下星期三要交的報告。你繼續
說吧。」

同樣的問題發生了好幾次。大概過了將近兩個月的「學習」時間,我才能夠自然而然地在別人面前保持笑容。失去笑容的尷尬場面到了這個時候才沒再發生過。我想,我的努力可以稱得上成功。這一點可以從隊友們常找我說心事這件事情獲得結論。我的臉上總是帶著笑容,加上不多話的個性,在隊友眼裡我成了他們談論心情最好的對象。一來,我不會對他們說的任何事情下評論,只是笑著看他們。再者,因為不多話,我自然不會將他們的秘密告訴別人。他們找我談的,多半是感情方面的問題。例如,談遠距離戀愛的家雄說了女朋友變心的事情;在三角戀情裡頭糾纏不清的阿清告訴我他的無力感與挫折感。當他們帶著愁苦的表情跟我交談的時候,我是感謝他們的。因為,沒有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大男生願意把自己脆弱的一面表現在他人面前,他們願意跟我談,表示他們對我的信任。所以,交談的過程中,我總是帶著微笑,邊聽邊點頭,適時給予「嗯!」之類的簡單回答讓他們知道我正認真聽他們說話。我知道,他們找我談要的不見得是個具體的建議,對他們來說,只是想找個人說說自己的心情,好讓自己平靜一些。只是,聽了許多人的心事及情事後,我的心情卻不曾獲得任何的抒解與關照。當家雄提起遠在台中的女友時,我想起小梅;聽著阿清糾纏不清的三角戀情,我猜測著自己是否也曾陷在跳不出的三角戀情裡頭卻不自知。我的心情總是低落。是的,聽完別人的感情問題後,我總因為想起小梅而情緒低落。也只有在這個時候我才會想起小梅,那個早以為已經淡忘的影子卻又清楚的出現在我的腦海裡,佔據了我的感情與思想。小梅的笑容,小梅說話的樣子,聲音,還有殘留在她身上頭髮上淡淡的洗髮精香味,全都變得活靈活現,彷彿小梅就在我眼前一般。這樣的夜裡,我會想著小梅姣好的裸體自慰。對我來說,自慰竟然成了唯一宣洩情緒的方式。只
是,我卻記不起小梅的樣子。

在我自己看來,這是件最可笑不過的事。我的確拉近了自己與隊友的距離,甚至成為他們信任的人,但我還是感到孤單與痛苦。以前的我總是一個人,並且不理會他人的。我可以享受我自己的所有時間與情緒。可是現在,我得花費自己的時間,也許是預定看書或者聽音樂的時間,來傾聽別人的心情。更糟的是,我自己的心情還會因此大受影響。被割裂的到底是我的時間還是我自己?我把自己切成一小塊一小塊,當別人需要那個傾聽的葛瑞容時,我就把自己適合傾聽的那一塊拿出來擺在他的眼前,當成他訴說心情的標的物。當我一個人的時候,我又把屬於我自己那一塊拿出來,用既憐憫又同情的眼光審視現在的自己。當我想起小梅的時候,我會把思念她的那一塊我提領出來,放在桌上,想著以前的好,並且對著自己抱怨現在的自己。我甚至分不清哪一個才是真正的自己。沒有人知道我的心裡隱藏著一種自我的的衝突,一種對自己的同時否定與肯定。我否定自己現在的所做所為,卻又同時肯定這樣的生活方式帶來的歸屬感。可是,真的是歸屬感嗎?或者只是我自己製造出來的假象?欺騙自己已經完全融入群體的假象。
我正坐在教室的頂樓。從這裡可以看見台北盆地的夜景。隱約中,馬路上的汽車傳來一陣一陣的引擎聲。我在這個城市裡頭,卻覺得自己與這個城市距離遙遠。這個城市裡頭的所有人,包括我認識的,不認識的,或許也包括小梅在內,都與我無關。到頭來,我還是獨自一個人。
晚上,志浩帶著一瓶伏特加來找我。他的眼神充滿著一種被拋棄後的無力感。我可以猜想,他大概跟如君吵架了。
「瑞容,你可不可以告訴我,為什麼我跟如君之間總會有這麼多的問題存在?」志浩的嘴上叼了一根煙。
「我不知道。」我搖搖頭說。一種莫名的嫌惡感讓我不想與志浩多說一句話。對於每個人有了感情上的困擾都來找我談這件事,我已經沒有任何的忍受力。
「你有沒有想過,這是你自己的問題?」瞄了志浩一眼,冷冷地說。
「我的問題?」因為喝了酒,眼神渙散的志浩看著我。
「對,你的問題。」我點點頭。
「為什麼是我的問題?為什麼不是如君的問題?」志浩對著我咆哮。「她每天都在網路上和網友閒聊,卻不願意花點時間來陪我。這應該是她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
「你嘗試過陪她嗎?」猛力灌了一口辛辣的伏特加後,我繼續說,「別說如君怎樣怎樣,你呢?還不是一天到晚跟不同的女生出去玩。她怎麼可能信任這樣的你呢?」
「跟不同女生出去玩又怎樣?反正也只是玩玩。了不起上床而已。」志浩說話的口吻讓我再一次對他感到厭惡。
「你可以滾了。」
「你說什麼?」志浩突然睜大了眼睛看我。
「我說,你可以滾了。」歪著頭,我不屑地看著志浩。
「他媽的!葛瑞容,」志浩突然清醒過來,「你夠不夠朋友?我的心情不好,難道你就不會說些安慰的話?」
「有什麼好安慰的?」
「哼!」他又喝了一大口酒,「是嗎?下次當你想起小梅的時候,不要哭著對我說你有多愛多愛她,多希望自己在台北街頭的某的地方遇見她。我告訴你,那只是你單方面的妄想而已。小梅,哼哼,說不定正光著身子,躺在哪個男人的懷中,甚至還『啊!啊!』地呻吟著。」志浩模擬著小梅呻吟的樣子。
「你再說一遍!」我咬著牙,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緒。如果不這樣做,我可能會衝上前很很揍他一頓。
「我就要再說一次。小梅正坐在某個你不認識得男人身上跟他做愛。說不定,她陶醉的樣子是你從來沒看過的。說不定,小梅還會為那個男人口交,將他的老二含在嘴裡。哈!哈!哈!」

想起志浩說的話,還有他那令人厭惡的表情,我就很想多揍他幾拳,最好打得他向我求饒。不過,沒機會了。對!我沒機會打他,他也沒機會打我。他不該侮辱小梅的。對我來說,不管小梅正在什麼地方做什麼事,或許真像他說的,正在跟某個我不認識的男人做愛,小梅在我的心裡面都是屬於我的,永遠屬於我的。誰都不可以侮辱小梅。沒有人有權利那樣做。

現在,志浩的血大概已經流乾了吧。檢察官應該會判斷他因為後腦受到鈍物,當然,還有肚子上的那個裂縫。大概十五公分的裂縫。最重要的是脖子上的傷口,那是他致命的原因。我一口將剩下的伏特加喝完,這是志浩沒喝完的伏特加。我又給自己點了一根藍色的Cartier。這是我最後一次抽它了。檢察官看見桌上的紙條就會知道是誰殺了志浩。但是,他們永遠也不會曉
得我為什麼要殺他?都是他的錯。如果不是他侮辱小梅,我也不會動手殺他。我站起身,將香菸彈了出去。紅色的光點順著拋物線從我的視線範圍消失。
「不知道會不會引起火災?」說完,我甩甩頭,「如果會,那就算了。」
我笑了笑,因為我想起第一次和小梅說話的樣子。「「嗨,等車的時候都會看到你呢。」這是小梅對我說的第一句話。過了這麼久的時間,還是那麼的清晰。只是,我卻想不起小梅的樣子,只記得小梅的脖子上圍著一條看起來跟她很相配的淺粉紅色圍巾。
「真糟糕,怎麼想不起來?」我搔搔頭,無奈地笑著。「小梅,不管你在哪裡,希望你過得很好。真的,我很喜歡你。」我抬起頭看看這個我所厭惡的城市。其實,它還是有美麗的一面,而不只是令人厭惡的擁擠與混亂。我吸了一口氣。我猜,我的臉上正帶著微笑。再糟的空氣也有值得回味的地方呢!

今晚的台北,難得有滿天的星星。這是上大學以來第一次看到。真美!我心裡想。
「這是我最常上課的大樓。」說完,我爬上圍牆,往前跨了一步,讓身體往下墜落……
「有空的時候你要打電話跟我聊天。」我突然想起小梅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還有小梅的樣子。她總是那麼漂亮,甜美……
「再見了,我最愛的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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