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5 】

作者: jht (痞子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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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辛蒂蕊拉(Cinderella)是在台北火車站。
說得明白點,第一次看見她是在台南火車站,而認識她則是在台北火車站。如果看見可以等於認識,那每個人認識的第一個人,就應該是產婆或護士小姐。所幸不管是台南或台北,都在火車站。

Cinderella?外國人嗎?不然怎會有童話故事“仙履奇緣”中灰姑娘的名字?不,這只是她的英文名字。她說她本名叫欣蕊,於是取了Cinderella這個英文名字。『真的跟灰姑娘沒任何關係?』我有次好奇地問她。
「叫Clinton的也不全是美國總統吧!」她總是一貫地隨口頂了回來。

記得那個週末,我從台南火車站搭下午4:55的莒光號往台北。在第一月台上等車時,我就已經注意到她了。其實也不是因為我無聊,而是很難不看她第二眼。就像在一堆檸檬裏出現一顆蘋果,那顆蘋果總是會特別搶眼。她穿著深藍色的緊身牛仔褲,暗紅色馬靴,純白的短大衣。就像中華民國的國旗顏色一樣,青天白日滿地紅。
她沒上妝,卻仍擁有一臉素白。微捲的濃黑長髮散在12月底的寒風中。不過由於她的短大衣潔白地可以比美鮮奶,所以她的膚色比較像是豆漿。本應如此,不然皮膚白皙的東方女人早被排除在黃種人之外了。

她悠閒的樣子不像在等車,倒像是在欣賞風景,或者是博物館裏的美術名畫。如果以小說家的角度,她不該屬於會在人潮擁擠的火車站內邂逅的那一種人。她只應該出現在一杯咖啡就要200元的昂貴咖啡館裏。我不自覺地看了她第三眼,目光相對時,她也不避開,彷彿根本不在乎。不在乎看人,也不在乎被看。但就像在動物園裏
的老虎一樣,即使只是慵懶地在午後的陽光下打呵欠,仍有殘存的餘威讓人無法親近。

火車進站的廣播聲響起,所有檸檬一擁而上,蘋果卻還在原處玩弄滿地紅馬靴。我被其他的檸檬擠上了車,幸好天氣微寒,不然就會聞到一股酸味。找到了座位,卸下背包。透過車窗,我發現她只是慢慢地踱向車門。

「請讓一讓。」我終於聽到她的聲音。像12月的風,都有點冷。我移到走道,看著她坐在窗邊,脫掉短大衣,然後掛上。藉著眼角餘光打量著她,黑色的緊身線衫,襯托出她纖細的腰身。她拿出CD隨身聽,戴起耳機,調好座椅,閉上眼睛。火車甚至還未起動。

彷彿受到她的感染,我也試著閉上眼睛,不過卻睡不著。若要數窗外的電線桿,視線得經過她的臉龐,雖然她已閉上雙眼,我仍然卻步。那種感覺就像我走在台北最繁華的忠孝東路上不敢穿拖鞋的道理是一樣的。隨手從背包裏翻出一本“樹上的男爵”,打發時間似地瀏覽。說也奇怪,我背包裡有好幾本漫畫書,但我連拿漫畫出來看的勇氣也沒有。原來我閱讀的書籍水準高低會跟身旁女孩的氣質好壞成正比。這有點像在逛書店一樣,在誠品時總是利用指尖輕柔地翻過每一頁;在金石堂時則不在乎是否會把書翻爛。

「台中過了嗎?」她突然張開眼睛,拔下耳機,轉頭詢問正在看書的我。
『這班火車走的是海線,不會經過台中。』
「我知道,」她調回座椅:「所以我問“過了嗎?”而不是問“到了嗎?”」
『沒有“到”台中,又如何“過”台中?』
「不要玩文字遊戲。我只想知道火車現在的位置。」
『算是過了台中吧!已經快到竹南了。』
「謝了。」她嘴角勉強上揚,算是擠出一個微笑吧!

我再度把主要的視線回到書中,次要的視線仍試著打量著她。她的右手輕輕揉弄著右耳環,耳環上面鑲了一個正方體的透明水晶。在光線的折射下,水晶散發出淡藍的水樣色彩,穿過我的眼鏡,有點刺眼。
「你看卡爾維諾?」她的右手離開耳環的瞬間,問了一句。
『隨便翻翻而已。妳也喜歡?』
「談不上喜歡,只是不討厭。我喜歡的是卡布奇諾。」
『卡布奇諾是咖啡吧!?』
「我當然知道卡布奇諾是咖啡,但你不覺得跟卡爾維諾的發音很像?」
『這好像有點……』
「有點太扯是吧!?我的幽默感不是一般人能欣賞的。」她說完後,戴起耳機,再度閉上眼睛。

等她又張開眼睛時,台北已經到了。
我下了車,在上樓梯離開月台前,又捨不得似地回頭往車廂內眺望。她仍然坐著,右手逗弄著右耳環,我彷彿可以看到水晶耳環刺眼的淡藍色彩。我想她可能要坐到這班火車的終點站-松山吧!看了看錶,10點10分左右,跟朋友約11點在西三門碰頭,還有得等。有煙癮是很可憐的,何況現在公共場合全面禁煙。只得走到西三門外,吞雲吐霧一番。台北好冷,尤其是飄了小雨的深夜,更是凍到骨子裏。

『Shit!』等人已經不爽,點不著火更讓人火大。叼著那根煙,突然很想嚼碎它,然後再……“鏘”的一聲,她突然出現在我面前,點了火,湊上來。
『喔?謝謝。』
「不客氣。同樣有煙癮,我能體會點不著火的痛苦。」
我點燃了煙,狠狠地吸了一口,希望能為肺部帶來一絲溫暖。

「等人?」她拉高短大衣的衣領,撥了撥被風吹亂的頭髮,問了一句。
『是的。』我小心翼翼不讓吐出的煙霧,迷濛了我的視線和她的臉龐。
「我也是。」她抽了一口煙,白色的Davidoff。
「等女朋友?」
『我不是等女朋友,我朋友是男的。』
「我也不是等女朋友,」她吐了一個小煙圈:「我等的是男朋友。」
「為什麼來台北?」她捻熄了煙蒂,回頭問我。
『我住台北,現在台南唸書。』我舉起左腳,用鞋底也捻熄了煙蒂。
「我跟你相反。」
『妳唸的是?』
「我今年剛從南部的大學畢業,來台北補托福。」
『喜歡台北嗎?』
「很遺憾,我不是蟑螂。」
『啊?』
「你難道不覺得能在這種擁擠城市過活的人,具有蟑螂性格?」
『很奇怪的比喻。』
「沒辦法,我真的不喜歡台北。」她搖了搖頭:「你呢?」
『我在南部長大,這兩年才到台北,還來不及討厭它。』
「你的感覺太遲鈍。我來台北的第三天,就想喊救命了。」
『是嗎?幸好我明年又會搬回台南。』
「那麼恭喜你了。不過可惜的是,台北將少了一隻蟑螂。」
這應該還是她的幽默感吧!我在心裡納悶著。
「他慘了。」在一陣沈默之後,她又開了口。
『啊?為什麼?』
「我最討厭等人。超過20分鐘以上,我會抓狂。」
『也許是因為塞車吧!』
「晚上十點多會塞車?我倒寧願相信他出了車禍。」
我有點不可置信地看了看她。她若無其事地聳聳肩,微微一笑:「你還是無法欣賞我的幽默感。」

「算了,我自己坐計程車吧!」她在看了手錶後突然下了決定。
『這樣不好吧!?妳男朋友來了以後找不到妳怎麼辦?』
「他讓我等待,我令他焦急。很公平。」
『快11點了,妳坐計程車有點危險吧!等我朋友來,我們送妳?』
「不用了。兩個陌生的男人和一個陌生的計程車司機,哪種比較危險?」
『妳說得沒錯,我和我朋友比較危險。』說完後,我忍不住笑了起來。
「你進步了,終於可以欣賞我的幽默感。」她也笑了笑。

她跨進計程車,關了車門。我向她揮手道別。她突然搖下了車窗:「喂!接著。」我伸手接住在黑夜中劃過的一道銀色弧線光亮,低頭看了看,是她的打火機。
「送給你的,bye-bye,卡爾維諾。」
『bye-bye,卡布奇諾。』

坐上我朋友的車,腦海裏一直想著這個應該算是陌生的女子。
不知道是否是因為季節的關係,我總覺得她給人的感覺很冷。這種人應該在夏天認識,才不需要吹冷氣。如果在冬天認識,就應了那句成語:“雪上加霜”。

就在我逐漸淡忘這個女孩時,她卻又再度出現。這次仍然是在火車站,買預售票的窗口前。
「Hi!又遇見你了。」她從後面輕拍我的肩膀。
『是啊!真巧。妳也是來買火車票嗎?』
「到火車站不買票,難道買毛線衣?」
『真是金玉良言,小弟茅塞頓開。』我已經習慣了她的幽默。
「你買哪天的票?」
『明天下午那班4點55分的莒光號。』
「很好,買兩張吧!」

隔天,在月台上,我遠遠地看到她的微笑。這次她穿著淺藍色風衣外套,米白色直挺牛仔褲,和上次一樣的暗紅色馬靴。仍然是青天白日滿地紅。
『妳那麼熱愛中華民國嗎?』我打趣地問著。
「你說什麼?」她歛起了笑容。
『我是指妳衣服的顏色。』我納悶地回答,並思索剛剛的玩笑有何不妥之處。
「喔。」她漫不經心地回答。
我想不僅旁人很難欣賞她的幽默感,她似乎也很難容許旁人的幽默感。

在車上,我們繼續交談。我才知道她的名字:欣蕊和Cinderella。我們之間,沒有曾經共有的經歷,也沒有同時屬於我們的朋友。因此,我們的交談,與其說是找話題,不如說是試著滿足對彼此的好奇。
『妳到美國打算唸什麼?』
「教育統計。」
『只唸碩士?還是要唸博士?』
「如果可能,我希望待在國外愈久愈好,最好不用回來台灣。」
『妳那麼討厭台灣?』
「很多人都討厭台灣吧!不只是我。何況,國外的天空比較遼闊。」
『我覺得想到國外求學或生活,是自己的事,沒必要扯到台灣的環境。』我深吸了一口氣,企圖讓自己的膽子強壯一點。『台灣的環境確實很爛,但也不用說成好像因為台灣太爛,而“逼”妳不得不到國外去求學或生活。』『每個人當然都有權利追求更好的生活環境或求學機會,』我看了她一眼:『但追求的同時,也該勇於承認自己的欲望,而不必找代罪羔羊。』
「你教訓得很好。」她的口氣依舊冷冰。
『對不起。這是一個想出國卻又無法出國的人的酸葡萄心理作祟,妳別介意。』
「我是說真的。我一直很想出國,卻從不知道為何要出國。」她的聲音變得柔和:「而通常用來說服自己的理由,就是“台灣很爛”,或是“大家都出去”。」她用右手摸了摸右耳垂,嘆口氣說:「有時想想,去國外鍍了一層金,好像也不能改變什麼。」她呢喃說著。
『那妳男友怎麼辦?』
「他?應該快分了吧!」
『啊?為什麼?』
「跟他在一起時是年少無知,現在我想離開他了。」
『不會是因為上次在台北火車站的事吧!?』
「即使沒發生那件事,我跟他仍然是名存實亡。所以,我很慶幸。」她又用右手再摸了一次右耳垂,彷彿鬆了一口氣地說著。

順著她的動作,我不禁瞥了一眼她的耳朵,透明水晶的耳環卻已經不見。穿了耳洞的耳垂,似乎透露出一些空虛。
『今天怎麼沒戴耳環?』
「誰規定穿耳洞就必須戴耳環?」
『嗯…我只是問問,沒別的意思。』我有點不好意思。
「我也只是回答,不代表我不高興。」她淡然地回答。

交談似乎結束,只剩下火車的引擎聲,和後座小孩吵著要吃魷魚絲的哭鬧聲。
這種沈默的氣氛,從嘉義持續到新竹。她左手托著下巴,若有所思地望著窗外,她的視線總是停留在遠方。而這種遠方,隨著火車的移動而移動。天空中飄過的雲,鐵軌旁奔馳的樹,農田上矗立的廣告標語,都不能干擾她的視線。

「那個水晶耳環是他送給我的情人節禮物。」在火車快到新竹,列車長用客家話提醒要下車的旅客別忘了隨身的行李時,她突然開了口。在我還來不及反應該接什麼話時,她又接著說:「我還為了這副耳環,特地去穿了耳洞。」她又摸一下右耳垂。
如果我沒算錯,這是從開始沈默的嘉義算起的第六次同樣的動作。
「那時我們南北相隔,想念他時,我總會戴上耳環,撫摸耳環上的水晶。」第七次了。
「今年畢業,到台北補托福,剛開始時很高興,因為不用再忍受相思之苦。」
『現在呢?』我終於掌握住空檔,插進一句話。
「現在發現,一段不再需要思念的感情根本不叫感情。」
『有點難懂。』
「思念是用腦子想,相處是用眼睛看。可以思念的感情總是比較美。」
『為什麼呢?』
「因為腦子容易美化,眼睛卻只能笨拙地反應現實。」她終於嘆了一口氣,在第八次之後。
「算了,我已經沒有任何理由再去思念他了。」
我不忍心再去計算她撫摸右耳垂的次數,沈默地思考她剛剛所說的話。一如沈默的她。只是沈默的我正在思考,沈默的她是否正在思念呢?我想她一定以為拔掉耳環就
可以拋棄曾有的感情,斷絕所有的思念。但即使透明水晶的耳環已經不見,她仍會不知不覺地撫摸著她的右耳垂。她希望給她自己所有不思念他的理由,卻還保有思念他的習慣。有形的耳環易丟,無形的感情不是說拋就能拋的。因為可以輕易拋棄的,又怎能叫感情?

「終於到台北了。」她穿上外套,微笑地看著我:「一起去吃個東西吧!我該請你。」
『Why?』
「唷!講英文喔!難道你忘了我還沒給你車票錢嗎?」她突然很燦爛地笑著。我不禁看得呆了……

也許因為她的笑容很燦爛,也許只因為我沒見過她如此輕鬆而不帶低溫的笑容。
雖然我知道在南極的冰山上也會看到太陽,但總無法將冰山和太陽聯想在一起。
「車票是571元,我們去吃頓好一點的吧!」她興致勃勃地提議。
『妳不是要“請”我?』
「你覺得可能嗎?」
『我想一定不可能。』
「知道就好。因為認識我算你倒楣,所以還是把這571元用掉比較好。」
『好吧!』

我們在台北火車站附近找了家西餐廳,那是一家服務生微笑地很誇張的店。通常這種西餐廳的價位會跟服務生的微笑成正比。我們邊吃邊聊,她開始訴說她的大學生活,還有她在台北的悲慘歲月。悲慘是她用的形容詞。對我而言,一客500元的牛排才叫悲慘。更慘的是,還得加一成服務費。
『要加一成服務費真的很沒道理。』走出餐廳,我有點不情願地抱怨。
「當然要加呀!不然人家為何要很有禮貌地微笑說著:“歡迎光臨”呢?」
『我倒寧願服務生罵我:“幹嘛要來”?然後省下這一成服務費。』
「你的幽默感比我還奇怪。」她又燦爛地笑著。
『不敢不敢。在妳面前,我的幽默感只是比較具有人性而已。』
「你拐彎抹角地罵我喔!」她用開玩笑似地口吻說著。
沒想到她也跟一般的女孩子一樣,會開這種正常的玩笑。

「還有21元,吃什麼呢?」大概是因為天氣的緣故,她的語音有點發顫。「哇!那裏有賣紅豆餅的,」她指著一個在對街的歐巴桑:「吃紅豆餅好嗎?」
『Of Course,Why not?』
「你又講英文了。別忘了,正在補托福的我,可是處於英文程度的最高峰呢!」
『是是是。以後不敢獻醜。』
「其實你只是發音不太準,語調不太對而已。我還是聽得懂你講的英文。」
開口說英文,除了發音和語調外,還能剩什麼呢?

我們各買了20元的紅豆餅,一拿到紅豆餅,她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來。
『妳剛剛沒吃飽嗎?』
「有呀!剛吃得好飽。」
『那妳怎麼還吃得下?』
「女人如果能夠抗拒美食的誘惑,就不會有那麼多間的瘦身中心了。」
我點點頭,算是附和。
「還有一塊錢……」她摸了一下右耳垂,低頭沈思一會,最後說:「我乾脆給你電話號碼好了,你待會打公共電話給我。」她拿出紙筆,寫了8個數字,遞給我。
『我怕一塊錢不夠用。』我笑著將紙條摺進外套的口袋。
「是嗎?敢跟我打賭嗎?我絕對不會讓你投第二塊硬幣的。」她又回復冰封狀態,原
來南極就算會出太陽,也仍然有黑夜。而我突然發現,她摸耳垂的動作和那隻水晶耳環的淡藍光彩一樣,都有點刺眼。

『很晚了,妳怎麼回去?』
「我在這附近租房子,用走的就行。」
『需要我送妳嗎?』
「不需要。我不喜歡讓人知道我住的地方。」
『嗯。那麼再見了。』
「你還是可以用英文說bye-bye的,不要怕被我笑。」說完後,她又笑了出來,拿出一塊錢硬幣:「記得打電話給我,路上小心。」

我回到家,隨手把紅豆餅擱在餐桌上,拿出口袋中的紙條,再出門打公共電話。『請問……』
「不用問了,這裏只有我。」她很快地打斷我的話:
「你到家了沒?」
『已經回到家了。妳呢?』
「廢話!你電話打假的嗎?」
我打了一下腦袋,暗罵自己的愚蠢,然後思考著要怎樣繼續?
「那你幹嘛還跑出來打公共電話?」
『不是說好要打公共電話嗎?』
「那麼你身上也一定只有一個一塊錢硬幣囉!」
『對啊!』
「真笨!我們又沒打賭。給我你的電話,我10分鐘後打給你。」
我不加思索地唸出電話號碼,連該猶豫該懷疑該興奮或該婉拒的考慮時間也沒。

「嗯。是我。」10分鐘後,她在電話那端的開頭就是如此簡單。
『妳的電話只有妳,我的電話可未必只有我喔!』
「我相信你一定會乖乖地待在電話旁等我的,不是嗎?」她的笑聲透過話筒,反而有種稚嫩的感覺。
『妳說對了。』被她的笑聲感染,我也輕鬆多了。

不曉得是因為電話線可以提高她聲音的溫度,還是電話中的她原本就不冷,我覺得跟她在電話裏聊天是很安全的。所謂的安全,是我不必擔心我脫口而出的任何一句話,會引她射來一支冷箭。曾有那麼一段時間,我忘了我們只能算是不熟的朋友,或甚至連朋友也談不上。有點像是入了戲的男主角,當他情不自禁地摟住女主角並發誓一生一世愛她時,卻忘了在導演喊Cut後,她可能只是別人的黃臉婆,擁有與他無關的喜怒哀樂。或是急著坐Taxi去賓館和有錢人幽會。也許她甚至會抱怨剛剛男主角的擁抱太緊。我只記得她打電話來時,剛過午夜12點。這時的Cinderella應該已經換去一身的華服,脫掉那雙玻璃鞋。沒有華服和玻璃鞋的偽裝,Cinderella才叫灰姑娘,而非她自以為的高貴公主。

而當我掛上話筒時,仙女的魔棒失效,我才知道已經發生了什麼事。
「早上10點整,台北火車站西三門口見!」記得她是這麼說的。
我卻忘了我是如何答應的。我甚至忘了我是否有答應。我只是看看牆上指著四點的鐘,然後計算著還剩下幾個小時的睡眠。

我知道她不喜歡等人,所以我提早到西三門等她。
但不喜歡等人的人通常會有個壞習慣,就是會讓人等。就像會嫌飯不好吃的人通常都不會煮飯的道理是一樣的。
『嗯,妳好。』我打聲招呼。
「唷!這麼客氣?好像我們是陌生人一樣。」她歪著頭微笑著。
『去哪?』我問她。
「你聽我的?還是我講你聽?」
『那還不是都一樣。』
「當然不一樣呀!一個是請求,一個是命令。」她煞有其事地說著,好像很認真地在區分兩件容易混淆的事。「不過不管是請求還是命令,只要讓我當家就好了。」她笑得有點狡猾。
『好吧!當家的,您作主就行。』

所以,我發現了跟她在一起的好處:我永遠不必擔心要去哪裏殺時間的問題。她總是可以臨時想到要去的地方,然後挑選出當時她心理的第一志願。俗語說:萬事起頭難。起了頭後,以後似乎就不難了。從那天起,上至看電影逛街,下至坐那班4:55的火車,我們都會在一起。這樣算約會嗎?有時我心裡會閃過這個問題。如果從旁人的角度,我們可能像是不做肢體接觸的戀人。除了我們的肢體一直沒有交集外,其它情侶們約會時該會出現的現象我們都有。唯一缺乏的是,我們從不爭吵。理論上,爭吵是不好的。但矛盾的是,人們的感情通常要累積到一定程度,才有資格爭吵,也才會爭吵。我常懷疑,是否應該說是我們根本吵不起來,而不是沒有爭吵的機會。她講話的語氣像冰,脾氣也像冰,生氣的樣子更像冰。既使我有熊熊的怒火,恐怕也無法使冰塊燃燒吧!?

每當早上起床後,深夜睡不著,下午無所事事時,我總是會很理所當然地想到她,就像口渴時會想拿杯子倒水來喝。如果愛情的本質像口渴的欲望,那麼她只是我解決欲望的過程?還是我滿足欲望的方法 ﹖換言之,她是杯子?還是水?

我也常想起一句話:“何自有情因色有,何緣造色為情生。”
為何你會對她產生感情呢?那是因為她的樣子已經深印在你腦海。為何你的腦海裏會有她的樣子呢?那是因為你已經對她產生感情。原來生命的本質是個迴圈,連愛情也是。而當我驚覺時,我已陷入了迴圈。唯一可拉我跳出這個迴圈的,只有她的水晶耳環,或者說是她撫摸耳垂的動作。但就像流行歌曲裏所唱的:“愛與不愛都需要勇氣,於是我們都選擇了逃避。”她逃避心理對他的思念,我則逃避她有男朋友的事實。

如果在周玉寇面前不能提到黃義交,那麼“他”就是我們之間唯一的忌諱。有一次,她模仿電影“流氓大亨”中,鍾楚紅的對白:「愛過一次,元氣大傷。」
這是她最接近忌諱的一句話。但也只有這麼一次。我忘不了的原因是因為她也忘不了撫摸右耳垂。

「如果,只是“如果”,你真的喜歡我的話,你會告訴我嗎?」
『假設,只是“假設”,妳沒有男朋友的話,妳會喜歡我嗎?』
「“如果”你喜歡我,“假設”我又沒有男朋友。你會告訴我嗎?」
『“如果”我喜歡妳,“假設”妳又沒有男朋友。妳會喜歡我嗎?』
在如果與假設之間,我們同時堅持著嘴巴的最後一道防線。

也許,我和她跟典型的情場男女一樣,誰也不願意先鬆口。好像先鬆口的人會背負先沈淪的恥辱,或是冒著被嘲笑的風險。就像傳說中的鷸跟蚌,互不相讓的結果,便是等著漁翁來造成兩敗俱傷的場面。可惜情場上永遠只有鷸跟蚌,從來就沒有漁翁。所以我和她不僅都不是贏家,連輸得一敗塗地的權利也沒有。

不知道是第幾次我們同坐那班4:55的火車,我只記得那天仍是個週末。那次她的話似乎特別多,多到竟然還洩露出她的腰圍。在火車快到桃園,我正準備等她頭殼
壞去也洩露胸圍時,她突然轉移話題問我:「聽過“4:55”這首歌嗎?」
『我沒聽過。是中文歌嗎?』
「是英文老歌,它是“愛你一萬年”的西洋原曲。」
『喔。好像有印象了。』
「想聽嗎?」
『好啊!』
她拿出CD隨身聽,把耳機的一端放入她右耳,另一端放入我左耳。「準備好了嗎?要注意聽喔!」
我點點頭。她用食指貼近嘴唇,比了個“噓”的手勢。然後按下了PLAY鍵。

【Yes I saw you at the station
Long distance smile
You were leaving for the weekend
Catching the 4:55
With you new……】

「好聽嗎?」聽得正入神之際,她拔掉了我的耳機。
『很好聽。為什麼突然想到這首歌?』
「你很聰明的,自己想想。」
『我只是聰明,而不是通靈。』
她彷彿故意忽視我的抗議,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後來我才知道,她要表達的是歌詞中的第三句和第四句。
因為兩天後,她從桃園中正機場離開台灣,到了美國。那是我最後一次跟她同坐那班4:55的莒光號。她沒有說再見,也沒有說bye-bye。當然更沒像灰姑娘般,留下玻
璃鞋。

雖然這是可以預期的結果,但這種結果發生時,我還是無法接受。我想莫名其妙的開始勢必要伴隨著莫名其妙的結束。甚至當我用“開始”來形容我和她之間,根本就是莫名其妙。因為我們可能未曾開始。也許,我跟她不是不能開始,也不是不想開始,而是不敢開始。她在美國的日子,我仍然口渴。每當用杯子倒水喝時,我都會想:她是杯子?還是水?曾經認為她只是杯子,於是想換杯子來喝水。但後來發覺,即使她只是杯子,我還是會固執地當她是水。因為如果換了杯子,我就不想喝水了。我想,我將會因為這種變態似地堅持而枯萎很久。

「喂。訝異嗎?」一星期後,我卻又聽到她的聲音。
『當然訝異!妳一切好嗎?』
「還好,快適應了。」
『妳走時怎麼沒告訴我?』
「告訴你幹嘛?你又不會跟我一起出國,那麼何必知道。」
『起碼我可以去機場送妳啊!搞不好我們可以在機場來個灑淚而別。』
「少無聊了。快把筆拿出來,我唸電話號碼給你。」

『May I speak to Cinderella?』這是我第一次打國際電話,我練了好久。
「This is Cinderella speaking… May I have your name,please?」
『You can call me Number one!』
「What do you mean?」
『妳可以叫我第一名啦!』
「Shit!是你怎不早說!」
『妳聽不出我的聲音嗎?』
「你的英文那麼爛,誰聽得出來!」

雖然我們仍能很輕易聽到彼此貼心的問候,但我們的距離,已經不僅是空間,還有時間和氣候,甚至是心情。
「我們真的離得好遠,遠到足以讓你聽不到我的心跳聲了。」「bye-bye,你的晚安我的午安。」「喂!你知道嗎?其實下雪時沒想像中冷呢!」「偷偷告訴你,這裡的台灣同鄉會會長好像很喜歡我喔!你該加油了。」「我發覺我有梅花性格喔!梅花是愈冷愈開花,我則是愈冷愈興奮。」

與電話相比,我比較喜歡收到她的信件。不管是有貼郵票的信,還是E-mail。
除了說些生活學業上的瑣事外,她最常重複的,就是那班4:55的莒光號火車。因為她一直很懷念跟我同坐4:55火車的回憶。她還說她曾在紐約火車站看到一班4:55的火車,不過是在第九月台。「管它的,我就上了車。反正在美國,到哪裡都是陌生。So…Who care。」

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隻身在國外唸書的女孩子,是不該沒有眼淚的。起碼在碰到端午節或中秋節之類的節日,總該象徵性地流下幾滴眼淚意思一下。可是不管是在電話或信件中,我從未聽見或看見她示弱。她總試圖去“證明”她是快樂且不孤單,並儘可能炫耀異鄉新鮮有趣的生活。即使述說她的車子在雪地裡拋錨也是如此。
有一句俗話是這麼說的:“帥哥跟美女一樣,你愈證明你是,你就愈不是。”那麼,她愈證明她快樂,是否代表她愈不快樂呢?畢竟真正的帥哥美女,一看便知,不需證明。

「耶誕節有一個月的假期喔!我回台灣找你。」電話中的她興奮地說著。
『好啊!需要我去接機嗎?』
「不用了。我到家會CALL你。」
『嗯。』
「幹嘛反應這麼平淡?你應該要雀躍萬分呀!」
『是是是。我真是高興到無盡頭啊!』
「笨蛋!」

「嗯。是我。」回到台灣的她,聲音聽起來是如此地近。
『嗯……』我有點激動地說不出話來,畢竟九個多月沒見面了。
「明天出來見個面吧!」她沒變,邀約總是用驚嘆號,而不是用問號。
『When? and Where?』
「假裝我們要坐那班4:55的火車,我們第一月台見!」
『我能認得出妳來嗎?』
「廢話!你中華民國國民當假的嗎?青天白日滿地紅總該認得吧!」

我很輕易地認出她,即使火車站裏仍然擠滿了檸檬。但讓她像蘋果的,不知道是那熟悉而遠遠的微笑?還是青天白日滿地紅的裝束?
『妳好像沒變。』
「會嗎?你不覺得我變漂亮了?」
『不,應該說變得更漂亮了。』
「你倒是變得會說話了。」
『去哪?』我也是沒變,習慣讓她當家。
「我特地出來讓你看我一下而已,只有10分鐘。待會我爸媽要幫我洗塵。」
『我已經看到了,那麼?』
「那麼你就可以瞑目了。」
『妳的幽默感還是沒變。』
「很好,你仍然可以欣賞我的幽默感。我先走了,晚上再CALL你。」可能是巧合,她剛轉身離開,火車汽笛聲也響起。4:55的莒光號,還有她跟我,同時離開台南火車站的第一月台。

「嗯。是我。」開場白沒變,但聲音哽咽了。
『妳怎麼了?在哭嗎?』
「難道笑會是這種聲音嗎?」
『為什麼哭呢?』
「我看到了一樣東西。」
『什麼東西?』
「你很聰明的,應該知道。」
這次我突然通了靈,我猜她看到了那副水晶耳環。『然後呢?』
「我在想我以前為什麼那麼傻?為什麼不讓我先認識你?」
『於是?』
「於是我氣自己的無能,連忘掉一個人也做不到。」
『因此?』
「因此我更氣了,我把它丟到窗外。」
『然而?』
「我發覺我好心疼。」
『結論是?』
「我……我好像根本忘不了他,尤其在知道他也到了美國以後。」

我第一次聽見她哭,她的哭聲讓我聯想到杯子破碎的聲音。我想,已經破碎的杯子,再也無法盛水了吧!耳畔彷彿又響起那班4:55火車離站的汽笛聲……
『Cinderella,放那首“4:55”的歌來聽吧!』
「你現在要聽?」
『嗯。請把CD音量開大聲一點,我才聽得到。』
「為什麼突然想聽這首歌?」
我沒回答,只是叫她也一起聽。就像我們第一次在火車上共用耳機來聽“4:55”一樣。

與其說是她不能掙開那副水晶耳環的枷鎖,倒不如說是我無法忍受水晶耳環的刺眼光彩。所以,再見了,欣蕊。不,妳說過我仍然可以說英文的。
【So bye-bye Cinder Cinderella
Everything just has to change……】
妳也是很聰明,應該會知道這句“4:55”歌詞的意思。

jht. 于199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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